股市必读:潮宏基(002345)8月14日收盘跌565%主力净流出845709万元股市资讯官网_今日大盘行情分析+热门牛股推荐_股民必看的投资指南
2025-08-15今日股市,股票推荐,大盘走势分析,股市资讯,股票入门,短线炒股/为广大股民提供及时准确的股市行情分析、热点股票推荐、最新利好政策解读与炒股实战经验,帮助你把握投资先机、实现财富增长!
8月14日潮宏基(002345)收盘报15.02元,跌5.65%,当日成交2927.18万元。前10个交易日资金流向情况: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1.19亿元,股价累计上涨3.89%。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14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11家,增持评级3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10.45。
8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457.0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30.6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326.45万元。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会议同意变更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草案,董事会席位拟增至11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制定《风险管理制度》,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审议通过制定及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同意提名解浩然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确定增选的2位董事类型,分别为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确定廖创宾先生、徐俊雄先生为董事会授权人士。会议还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1日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7日。会议地点为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会议室。出席对象包括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增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确定公司董事会董事类型。议案2为特别决议内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登记地点为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董秘办。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联系人:林育昊、江佳娜,联系电线,联系邮箱:。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以及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公司拟将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其他信息不变。变更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事宜。此外,公司董事会席位拟由9席增加至11席,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4名。《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主要涉及董事会席位数量变化。修订后的文件将在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继续有效。修订后的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席位拟由9席增加至11席,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解浩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解浩然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解浩然先生现任北京同有三和中医药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大日广业(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解浩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解浩然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解浩然声明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解浩然确认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解浩然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解浩然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解浩然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解浩然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层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公司情况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研究非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遴选合格人选并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对提名或任免非职工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选任程序包括:与公司有关部门交流研究需求,广泛搜寻人选,搜集初选人资料,征求被提名人同意,进行资格审查,提前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和材料,并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进行后续工作。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ESG管理办法(草案),旨在建立健全公司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管理体系,提升ESG信息披露质量,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该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应积极履行ESG职责,不定期评估履行情况,披露ESG报告,并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公司需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有效交流,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ESG管理架构由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ESG战略推进工作组组成,明确各层级职责,确保ESG工作的有效推进。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稳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公司还需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污染治理和资源节约,确保有效使用资源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ESG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应遵守相关规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开披露。本办法自公司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收集资料、初审、立项意见书、协议洽谈等,并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战略决策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需遵守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规定。本实施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及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风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安全、稳健、持续发展。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制度所称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影响,风险管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通过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完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和信息系统,为实现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风险管理目标包括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战略和经营目标。风险管理工作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与独立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建立了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审计部、内部风险管理部门及各分/子公司、职能部门在内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各部门需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验,确保信息沟通及时、准确、完整。公司还建立了风险预警系统,涵盖财务、经营管理及风险信息报告系统,以发现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公司风险管理工作采取问责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851.270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经营宗旨为实施科技创新,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实力。经营范围涵盖珠宝、钻石、铂及黄金饰品等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及进出口业务。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并管理公司日常事务。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的监督检查。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聘期一年。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交易公司股份的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制度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交易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长或指定董事,并获得确认书。每年可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特殊情况除外。禁止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重大事项披露前等期间买卖股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并在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变动情况。制度还明确了增持股份的行为规范,要求披露增持计划、进展及结果,并聘请律师发表核查意见。违反制度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处分或处罚。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规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人,其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公司重要文件。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会议案可由董事长、股东、董事、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总经理提出。会议通知需提前十四日发出,临时会议通知需提前三日。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和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层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成员为不同性别。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非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和审核,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就董事会变动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还负责物色具备合适资格的董事人选,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评核,支持发行人定期评估董事会表现,并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及继任计划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应向提名委员会提供充足资源以履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有权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实施细则自公司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升ESG绩效。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及ESG目标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识别和监督ESG相关风险和机遇,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ESG报告。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初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实施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薪酬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研究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向董事会提出薪酬建议,确保薪酬安排公平合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薪酬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薪酬委员会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实施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风险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稳健发展。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定义了风险为未来不确定性对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影响。制度明确了风险管理的目标,包括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战略和经营目标。风险管理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与独立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设立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审计部、内部风险管理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和职能部门。各部门需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董事会负责确定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总经理主持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审计部负责监督和评估,内部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制度还详细规定了风险分类、评估、解决方案及监督等内容,强调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和风险管理文化建设。本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至少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确保财务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具体职责涵盖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企业管治政策等。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向审计委员会提供充足资源,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本实施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等。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实施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及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涵盖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需按规定时间和内容要求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的披露,如重大诉讼、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等。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信息披露的责任人包括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他们需勤勉尽责,确保信息的合规披露。公司还应建立保密制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并对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追究责任。该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12层。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珠宝、钻石、铂及黄金饰品、钟表、眼镜、工艺美术品等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及维修,以及进出口业务和企业管理咨询。章程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规则,强调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并管理公司日常事务。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增减和回购的规则,以及利润分配和审计制度。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章程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董事会决议及决定的执行力,明确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议事程序。实施细则规定,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由四名执行委员组成,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命,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执委会设主席一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执委会主要职权包括贯彻落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研究部署工作方案,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核讨论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和战略规划,决定公司核心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等。执委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通知应提前至少三天发出,特殊情况可提前一天通知。执委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执行委员过半数同意。会议纪要及决议应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本实施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旨在防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间的利益冲突,确保公司业务规范发展,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的发生。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益冲突主要涵盖四个方面:一是个人或关联人士持有竞争公司权益或业务往来公司权益;二是与公司存在关联/关连交易;三是与竞争方存在聘任关系或活动;四是其他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判定的情形。制度明确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领导机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包括宣传、表格发放、自主申报、重点调查对象确定及整改督促等程序。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罚款、解除职务等惩戒措施。制度自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涵盖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泄露。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制度还规定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明确了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各方的责任。此外,制度强调了保密责任,要求相关人员在信息公开前不得泄露信息,并规定了信息披露的档案管理和法律责任。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指出,董事会通过召开会议进行议事,董事按规定参加是履行职责的基本方式。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其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签署公司重要文件,确保董事会运作符合公司最佳利益。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前,原董事仍需履行职责。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发出,会议记录和决议需由董事签字确认,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规则还明确了董事的忠实义务、会议召开方式、议案提出、表决方式等内容。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研究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提出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等建议。薪酬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薪酬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实施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及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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